10.3969/j.issn.1002-526X.2001.11.004
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搞好邮政普遍服务
@@ 一、何谓邮政普遍服务
普遍服务,顾名思义,就是普遍性服务.
广义的普遍服务,即为服务的提供者向受供者履行某种或某几种法定性质的义务和职责,且该服务是人的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这种义务和职责,不受时间影响和空间变化,具有相对固定性和永久性.从理论上讲,普遍服务属于政府职能,只有代表国家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才具备这种条件和资格,与其他非政府行为的部门无关.但从历史上看,实际承担这种职能的有三类:一是政府直接承担;二是"政企合一"的双重职能部门承担;三是"政企分开"的国有企业(公司)经国家授权继续承担.
成功经验、邮政普遍服务、非政府行为、职能部门、人的基本权利、职责、政企合一、政企分开、政府职能、义务、时间影响、人民利益、空间变化、国有企业、国家、永久性、性服务、固定性、法定性、组成
F0 ;D92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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