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分裂势力的"住民自决论"批判
"台湾前途应由2300万台湾人决定"的说辞作为"住民自决论"的主要内容,是"法理台独"支柱之一.虽然"住民自决论"有其滋生的特殊历史、政治、社会、国际因素,但其偷换了"民族自决原则"的概念,实际上并不具备法理依据.因为民族自决权的行使有其特定的条件,其行使主体必须是"国族",民族自决权也不包含分离权."住民自决论"利用所谓的"台湾命运共同体"试图把台湾民众从中华民族中分离与区隔开来,企图通过"分离性公投"维持台湾地区所谓的"现状独立",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造成了严重危害.大陆必须从国际法和国内外两个层面对其进行批判和反制,确保"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顺利实现.
台湾、"住民自决论"、民族自决、"台独"
D618(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22-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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