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06/j.cnki.twnt.2015.04.001
台湾村民参与农村再生问题之探讨
台湾为促进整体农村地区之发展,于2010年颁布"农村再生条例",明定农村再生之推动以现有农村小区为基础,兼顾"三生"(生产、生活、生态)整体规划之原则,并注重农村文化之保存与维护及农村景观之绿美化.同时依据村民之需要拟定农村再生计划,推动由下而上的村民参与制度,使农村规划建设之结果,符合村民之期许.可知农村再生政策理念的基本关键是由下而上的村民参与制度;推动村民参与农村再生才是"农村再生"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该文之目的乃探讨现行农村再生推动过程中,村民参与农村再生面临之问题并提供改善建议.
台湾、农村再生、村民参与、农村发展
F323.2(中国农业经济)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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