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的冲突及解决分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6938.2006.03.021

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的冲突及解决分析

引用
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发生冲突时,要恰当地平衡已申请授权获得的商标权与自动取得的在先著作权之间的利益.将在先著作权作品注册为商标须经权利人同意,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当二者产生冲突时,在法律规定的在先著作权人享有申请撤销权的五年期限内,应将在先著作权人"明知"或"不知"两种情况加以区分,并予以不同的规定.

商标权、在先权利、著作权

DF523(民法)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5-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图书与情报

1003-6938

62-1026/G2

200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