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66.2019.05.017
治理与回应:弱人工智能视野下网络犯罪的行为类型与规制
弱人工智能时代网络犯罪的行为模式可划分为五种类型.目前刑法规范可解决大部分前述犯罪的罪责认定,但也存在部分罪名法定入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模糊、对与犯罪行为具有同等危害性的不法行为的规制出现立法空白、牵连犯新旧处罚思路间产生冲突等问题.对此,应明确规定部分情节犯入罪认定标准,妥善处理刑民交叉领域行为的管控方式,对牵连犯的处罚遵循个案评价原则.
人工智能、网络犯罪、行为类型、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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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3(刑法)
2019-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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