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6/j.issn.0252-3116.2017.15.009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应遵循的原则探析
[目的/意义]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中国大数据战略的核心.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必须由法律制度予以调整、推进和保障.原则是法律的要素之一,并且法律原则具有基础性、稳定性,对于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法律制度的构建必不可少.然而,中国尚无政府数据开放的专门立法.为明确政府数据开放应循的原则,对于国际组织和不同国家的政府数据开放原则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借鉴.[方法/过程]首先,阐释政府数据开放的八项原则;其次,评析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政府数据开放原则;最后,提出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原则.[结果/结论]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应当遵循公开原则、质量原则、及时原则、平等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和安全原则.
政府数据、数据开放、法律原则
D912.1(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对策研究”15ZDC025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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