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66/j.issn.0252-3116.2017.07.005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内容分析——基于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视角
[目的/意义]从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的视角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内容进行解读,揭示公共文化建设良性发展的实践路径.[方法/过程]引入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的三大概念分析工具:惯习、资本、场域,分析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理论对于解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适用性,进而从文化身份认同、文化权利保障、文化生态平衡以及文化建设良性发展4个层面对该法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与阐释.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文化建设良性发展模型,并对该法的应用与发展进行思考与展望.[结果/结论]培育文化主体的文化身份认同感、强化文化资本的文化权利保障力、维护文化环境的文化生态平衡是公共文化良性发展的3条实践路径,3条路径间具有协同共生的内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服务、布尔迪厄、文化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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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8.2(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创新江苏社会数字文化治理体制机制研究”2014ZDAXM001
2017-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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