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之中定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之比较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其<专家建议稿>相比,存在诸多差异.在知情权方面,<建议稿>将知情权作为立法基础,而<条例>未规定此项权利,两相比较,后者更符合法律规定.在公开原则方面,<条例>未采用<建议稿>所遵循的国际惯例,而采用列举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立法例.在信息发布机制方面,<条例>所规定的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前所未有,极具中国特色.在救济制度方面,<条例>摒弃<建议稿>行政复议前置的模式,采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并列的救济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情权、公开原则、信息发布机制、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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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3(信息与传播理论)
2008-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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