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2363.2022.06.006
从民法典看图书馆与读者关系及保障
图书馆与读者之间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主,办理读者证卡相当于签订民事合同.图书馆作为服务提供方,其服务具有免费、公益等特殊性.图书馆在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情报等职能前提下,应更好突出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图书馆作为一个大众阅读的地方,应通过突出格式条款、重点提示、技术监控等方式保障文献的完好和长期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新时代应认真思考图书馆创新服务法律问题.
民事合同、文献保护、创新服务
G250.7(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22-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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