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使用孤儿作品制度的理论基础、概念重塑与具体实施建议——以《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51条为对象
图书馆使用孤儿作品,存在着著作权法上的障碍,草案送审稿第51条有了突破性规定,但仍存在不足.依据授权主体范畴,需重塑孤儿作品概念.在类比民法中无主财产理论下,结合现行《著作权法》与《继承法》制度,由此论证出国家具有授权孤儿作品的正当性.并提出由国家版权局授权、国家图书馆统筹申请信息的管理模式、构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相结合的救济路径等图书馆使用孤儿作品制度的具体实施建议.
图书馆、孤儿作品、著作权法
D923.41;G251;I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计划;人才培养项目
201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