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167.2017.11.013
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软法特征及实施机制
文化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与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硬法不同,文化权的实现主要依赖宣传、 鼓励权利主体自我选择,是一种软法规范.文章以软法为框架,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 等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发现均具备软法特征,在配置权利义务责任和公共资源方面产生实际效力.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软法属性,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利用常态化、 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制定实施保障和制裁机制,促进文化繁荣.
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文化权、软法
G12;G11
2017-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9-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