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8214.2008.06.009
网络环境下的作品复制权与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保护
作品数字化是作品的一种使用方式,从保护著作人权利的立场出发,作品的数字化转换当然属于权利人的专有权利,属于法律性质的作品复制.数字图书馆是把作品信息以数字化形式加以储存,并对读者提供服务.数字图书馆在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对涉及的作品信息采集、作品数字化、作品信息网络传播、作品数据库等方面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应当予以充分的认识和尊重.
作品、数字化、复制权、数字图书馆、著作权
G250.72;G250.76(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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