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8214.2007.03.023
论"图书馆精神"及其"图书馆职业精神"——兼与范并思等先生商榷
从两个角度探讨了"图书馆精神"的内涵与实质.从哲学角度论证了图书馆精神的内涵、结构及其运动发展的规律,认为这种"图书馆精神"是人脑对图书馆实践活动的反映,为广义图书馆精神.从道德角度论证了当前业内所集中讨论的"图书馆精神",实为"图书馆职业精神",属于职业道德范畴,是狭义图书馆精神.而图书馆职业精神是一组概念的集合.现代图书馆职业精神的重建,应以"广义法人图书馆职业精神"为基础,将探讨行政管理机构与图书馆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重点,以起码的职业义务道德建设的法制化为目的,吸取西方人权理论的精华,与中国社会的法治环境建设联系起来,探讨依法治国之路,才能找到图书馆职业道德重建的路径,单纯从图书馆自身职业道德方面谈道德的重建,是没有出路的.同时评析了范并思等先生的"图书馆精神"理论的贡献与不足,对他的"图书馆精神"概括的片面性与维护图书馆权利论点的缺陷作了剖析与批判.
图书馆精神、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哲学、图书馆制度、图书馆权利与义务、图书馆法治环境、学术争鸣
G25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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