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路径比较研究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是人格利益兼具财产利益.欧美都非常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如欧盟国家引入具体场景的风险管理理念;美国与传统的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构架脱钩;俄罗斯将个人信息本土化等.我国应借鉴欧美最新立法改革,摒弃传统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构架,引进具体场景的风险管理理念,以具体场景为依托,对个人信息的处理采用动态风险管理模式;对个人信息本土化,强化对个人信息的控制;设置对内和对外的双重监督机制,并设立独立于政府的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当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采取差异化的救济赔偿模式.
个人信息保护、人格利益、财产利益、风险管理
G250;D901(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6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新生权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项目16SFB2001;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兴权利的基本问题研究”,项目16JJD8200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7-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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