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区表的改造不宜采用简单模式——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地区复分表的改造》一文商榷
按照周冰、侯汉清<<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地区复分表的改造>一文涉及的中国地区表,若采用原复分号后加1-2位字母标记的方法进行类目加细的改造模式,则会出现类目重号现象较为普遍、小写字母标记与惯例不符等问题.这些问题可通过类号采用原有省级类目号码加两位大写字母表示地级或省级直辖行政区,地级类目号码后则再加两位大写字母表示县级行政区的类目加细的改造方案加以解决.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中国地区表、类目复分、类目设置
G254(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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