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点校成果著作权保护探究——兼论《公共图书馆法》第41条和《著作权法》第3条之完善
《公共图书馆法》第41条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古籍保护,推进古籍整理、出版和利用,然而未对古籍点校成果的保护与利用作出清晰的规定,亟需通过修改《公共图书馆法》《著作权法》并制定《古籍保护条例》,规定古籍点校成果构成作品的条件,通过赋予点校者著作权或邻接权等方式加强对古籍点校创新成果的保护,明确公共图书馆在古籍点校工作中应发挥的作用,建立起以著作权形式保护古籍点校成果的有效路径.
古籍点校、公共图书馆法、著作权、邻接权
D923.41;D912.1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
2023-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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