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610.2008.06.006
教育部与一九三○年前后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1927-1937年的十年建设时期,我国图书馆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其中,教育部的作为是关键因素,其表现有三:一是颁布章程,即<图书馆规程>和<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二是组设图书馆,其中最重要的是北平图书馆,并采取相应扶持措施;三是保护图书,如防止古籍流出国境、抢救图书以免散失等.上述措施的落实,极大地推动了三十年代我国图书馆事业的进步.
教育部、图书馆、1927-1937年
G25(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0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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