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906.2014.11.018
基于土壤酶总体活性评价铅锌尾矿砂坍塌区土壤重金属污染
为探讨利用土壤酶总体活性表征铅锌尾矿砂造成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本文对阳朔思的村水稻田、柑橘园和玉米地土壤中铅、锌、铜、镉的有效态质量分数以及参与土壤碳、氮、磷循环的纤维素酶、蔗糖酶、脲酶、蛋白酶和酸性磷酸酶活性进行了测定。结果表明:供试土壤中镉、铅、锌的有效态质量分数(分别为2.39~4.42、173.71~221.66、140.11~244.10 mg· kg-1)均高于其全量在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级标准,分别是Ⅱ级标准值的9.56~14.73、2.18~2.77、0.77~1.22倍,并且土壤中有效态镉带来的潜在生态风险最高。为进一步评价铅锌尾矿砂给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在对土壤重金属有效态质量分数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发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水稻田、柑橘园、玉米地。由于土壤中的重金属复合污染物铅、锌、铜、镉对土壤酶活性的影响既有抑制作用,又有激活作用,因此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单一土壤酶活性状态与土壤所遭受的重金属污染程度呈现出不一致的变化规律。而以土壤总体酶活性指数对各样本进行分类,发现水稻田、柑橘园、玉米地的土壤总体酶活性指数分别为4.345、5.153、5.502,其结果与以重金属有效态归一化处理之后获得的综合污染指数划分结果呈反比,从而说明利用土壤总体酶活性指数来表征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重金属综合污染状况是切实有效的。
铅锌尾矿砂、归一化的重金属有效态、土地利用方式、总体酶活性指数
X53;S718(土壤污染及其防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003038;41361054;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4GXNSFCA118012;桂科合14123001-13;2011GXNSFD018002;2011GXNSFA018006;2010GXNSFB013004;桂林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20140122-1;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201211086-05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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