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744.2018.02.016
论少数民族习惯法
习惯是随着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和并存的,民族习惯法其自身特有的情态仍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中存续.为更好的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化表述,进而在建立和完善法治化的道路上,需要我们大力推广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进行对话.而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发展少数民族习惯法提升制度认同、公众参与和自律秩序的形成,从形成多元化治理秩序,推进法治建设,挖掘习惯法作为第一性规则和法律原则的构成形式来完成.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对国家制定法还是对民族习惯法形成规律或对特定区域社会秩序来说,民族习惯法仍具有存在的必要.
民族习惯法、国家法、立法权
D920.4(中国法律)
2018-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5-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