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744.2012.02.019
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监督与制约:一种新机制的建构
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导致我国实践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运作的混乱。"由谁来监督监督者"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需要建构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力由外及内的监督制约机制。外部监督与制约建立在"社会制约权力"理论基础之上,其具体实施机制包括完善权力机关的监督、完善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监督等四个方面。内部监督与制约的理论基础为权力的分工与制衡,其具体实施机制包括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机制,以及检察委员会对本院法律监督部门的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实施机制
D926.3(中国法律)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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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