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049.2013.12.004
时际法视野下的南海诸岛主权归属问题
国际法上的时际法要求产生权利的行为受权利产生时的法律支配;权利的存在应当满足法律演进所要求的条件.依据时际法,判断中国是否取得南海诸岛原始主权的标准为“发现”;判断中国在南海诸岛上的权利是否继续存在的标准是中国是否有效控制诸岛.依据历史证据,中国首先发现了南海诸岛,取得了南海诸岛的原始主权;在先占的规则发生变化以后,中国持续对南海诸岛实施有效控制,继续享有南海诸岛的主权.依据国际实践,东南亚某些国家占领部分南海岛屿的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不构成国际法上的实际控制行为,因此不能取得南海诸岛的主权.
先占、时际法、南海诸岛、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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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国际法)
中国太平洋学会2010年重大项目“东、南中国海诸岛中有争议岛屿的史地考证及相关问题研究”220214的研究成果
2014-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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