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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049.2012.04.002

论地图在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中的证明价值——析地图证据之于钓鱼岛列岛争端

引用
通常,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仅将地图和其他图表资料作为补强证据,并不视为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原.但是,如果地图成为解决领土边界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对另一方产生承认、默认或禁止反言之效果,充分体现当事国之间确定的意图,那么对争议领土的主权归属的判定则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作用,等同于法律权利.而且,与私人绘制的地图相比,一般来源于官方、相反利益方、第三方以及中立机构的地图证明价值较大.根据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通过对中国、日本和第三方绘制的早期地图证明价值的分析,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无可辩驳的历史主权.

领土争端、国际法院、地图证据、钓鱼岛列岛

20

DF9(国际法)

2009年中国太平洋学会重大课题"东、南中国海争义岛屿史地考证及相关问题研究";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中的证据问题研究"11YJC820169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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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049

11-3152/K

20

20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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