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64.2018.15.030
史上最严数据监管法“GDPR”实施在发展与安全中寻找平衡
经过近四年的讨论以及两年的过渡期,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近日在欧盟全体成员国正式生效,该条例被视为“史上最严”数据监管条例.由于拥有超重罚款和最广泛管辖权,全球各行各业都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数据处理政策和行为,以避免高额的罚款.GDPR涉及广泛、处罚重GDPR的起源可以追溯到38年前.1980年,由20个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构成的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便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指导方针,其中提出了“知会用户、目的明确、用户同意、信息安全、明确收集方、用户查验、追责渠道”七个关键词,对企业使用、收集和保存用户数据的目的、步骤和数据的跨境流动做出了基本限制.虽然如此,由于该法案对于其成员国没有约束力,成员国间的隐私保护条例并未得到实际统一.
2018-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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