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铁塔正式“入编”建站顽疾能否破解?
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2017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7]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可谓亮点纷呈:其一是要求各通信管理部门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独立铁塔运营企业纳入相应的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其二是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和宽带接入网试点企业在规定场所开展宽带接入网设施建设时,除要遵守光纤到户等国家标准之外,还要遵守《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其三是对暂时不具备共享条件的传输资源,明确应进行协商并由共享需求方出资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后实现资源共享.笔者认为,将其他独立铁塔运营企业正式纳入共建共享协调机构的“收编”规定,是今年《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
民营、铁塔、实施意见、共建共享、宽带接入网、运营企业、协调机构、综合布线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电信基础设施、管理委员会、资产监督、通信、设施建设、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广电企业、光纤到户、管理部门、共享需求
F62;F60
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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