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64.2017.14.004
高通起诉苹果制造商:契约精神与利益怂恿之辩
当苹果与高通就专利授权诉讼你来我往之际,近日,高通再次提起诉讼,指控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和iPad的4家制造商——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和鸿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合称为富士康)、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和仁宝电脑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他们与高通之间的许可协议和其他承诺,拒绝就使用高通向其许可的技术付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高通履行其长期以来一直存续的合同义务,同时请求法院确认性救济措施和损害赔偿.业内不禁疑惑,高通与苹果的专利诉讼,苹果的制造商缘何也成了被告?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提起诉讼、苹果、制造商、专利诉讼、专利授权、许可协议、损害赔偿、救济措施、集团有限、合同义务、股份、工业、法院、被告、富士康、判令、科技、精密、技术、付费
D92;DF7
2017-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