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564.2013.15.013
“营改增”对电信运营商的影响程度有待具体税率的确定
全国范围内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已经伴随着2012年1月1日开始的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逐步展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已经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九成.
今年,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也将面临"营改增"的变化.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再次强调"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邮电通信业"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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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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