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变革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
作为一部针对美国上市公司财务和公司治理的《萨班斯法案》,其以”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为出发点,必然会在提高公司风险防范、管理规范的同时,因为严格的监督、审核、报批等要求而造成一定程度上流程的冗长,从而和企业快速响应市场反应的运营要求产生矛盾.既然具有美国上市需求的中国电信运营商必须遵守这个法律,那么从本质上看,这个矛盾是一定会存在的,而且不可能消失,但从辩证法的角度,在这个矛盾的推动下,可以促使运营商对自身流程设置、运营管理进行完善,从而提高企业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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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G25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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