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尚待详解国有化是惟一出路?
@@ ”对网络视频业务实施国有控股,应是中国电信市场面对新业务、新市场、新服务的一次利益再分配.我认为,在众多利益部门狂轰滥炸地呼吁电信运营商上3G的时候,如果不给电信运营商一条获取增值收益的途径,谁又能否认运营商发展3G的速度越快,就死得越快呢?”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市场与产业室主任史炜面对新出台的<规定>语出惊人.
国有化、电信运营商、电信市场、体制与管理、利益再分配、增值收益、视频业务、国有控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网络、经济、获取、改革、服务、产业
G48;D92
2008-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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