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印发《关于贯彻《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办标”2000”50号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有关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我部<关于贯彻<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府部门、脱钩改制、国务院、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经济鉴证、自治区、直辖市、办公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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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TU9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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