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469.2014.04.009
商务部:将妥善处理加就浆粕反倾销的诉求
据商务部消息,10月15日,加拿大就中国对进口浆粕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已经收到加方提出的磋商请求,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处理。<br> 根据WTO的相关规则,磋商便相当于启动了诉讼程序。被要求磋商的成员应在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的10天内作出答复,并应在接到请求之日后不超过30天的时间进行磋商。磋商应在被要求方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60天内完成。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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