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业绩波动性——基于新三板公司的实证研究
选取2010年至2014年新三板挂牌公司共330个观测值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公司业绩波动性多元回归分析模型,实证检验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对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高管权力强度越大,公司业绩越高,公司业绩波动性也越大,高管权力的提高对新三板企业来讲“利弊参半”,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能够削弱高管权力强度对公司业绩波动性的影响.
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业绩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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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军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特征及重大影响的统计研究》13ATJ0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及监管研究》71140006;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项目《基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碳信息披露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研究“[JP]007;北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资助
2017-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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