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20.05.008
不完全契约下社区居委会改革策略析论——基于T市B区基层社区的经验研究
城市社区居委会高负荷运行是转型期中国基层治理逻辑、基层政府行政制度实践和社会运行机制交织形成的过渡性现象.以去行政化为核心的居委会减负改革与居委会过度行政化、居委会负荷未有效缓解并存的现实表明,深入分析居委会改革对策,需要更具包容性的理论框架和分析路径.居委会负荷过重现象的生成机制为:在不完全法理契约下,社区居委会责任无限、权力有限,责权结构性失衡;在不完全行政契约下,社区居委会权力模糊、依附性强,制度化建设薄弱;在不完全自治契约下,社区居委会利益表达、利益协调能力弱,利益满足机制匮乏.去行政化仅是居委会减负机制的选择性途径,实际上,居委会的治理效能受社区治理结构的复合性与多元性影响,因此,社区居委会改革的关键并不在于简单片面地去行政化,而在于治理结构适应性调整与治理资源有效整合,进而增进其在社区治理绩效中的贡献率.
社区治理、行政化、去行政化、不完全契约、居委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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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69.3(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当代民间信仰的特点及其对建构国家认同的作用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重大项目"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研究"
202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