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19.04.001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逻辑关系及治理取向
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使用必然带来生产关系乃至社会结构的变迁,促使社会关系、社会身份、社会组织、社会行动、社会问题发生变化进而生成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但新的社会形态并不意味着其现实性的本质特征发生改变,网络社会的交往主体、交往时空、交往基础都是现实的,网络社会仍然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和现实社会是逻辑上的从属关系.产生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并列关系或交叉关系错误认知的原因在于“虚拟”一词在英语和汉语词义转换中的文化和语用误读造成了同一能指的歧义所指,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网络社会并存的现实和基于偶然性的生成往往导致社会成员被其匿名、多样的社会身份、跨时空的交往联结所迷惑.网络社会治理应摒弃虚无、虚拟的立场,立足于从Web1.0到Web3.0的现实环境,坚持国家主体的治理权利,处理好四组对立统一的关系.
网络社会、现实社会、互联网、社会形态
21
C912(社会学)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网络强国战略背景下网络社会治理创新研究”18ZZA00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互联网思想研究”2017ZDAXM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十八大以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因势而新的经验、任务和路径研究”17JDSZ1011
2019-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