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17.06.008
论我国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的培育
当前我国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缺乏主要表现为公共精神缺失、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公共参与认知不足和公共参与效能感不强四个方面.公共精神缺失的原因在于公共参与地位不平等、积极性不足、公共价值观认同度低与组织成员公民精神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原因在于对社会责任意识认知不足、未能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组织意识和未能实现社会责任意识规则化;公共参与认知不足的原因在于对村庄公共事务认知不足、对当前村庄治理方式认同感低与治理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参与效能感不强的原因在于评价机制与反馈机制不健全.当前应从以下两个路径培育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一是拓展农民自组织的组织意识内容,培育农民自组织成员公共参与意识;二是细分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内容,明晰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培育具体路径.
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意识、公共精神、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参与效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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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农民运动与组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村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改进研究”15CZZ029;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村庄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浙江省农民自组织公共参与改进研究”15NDJC029Z;浙江省教育厅项目“基于乡村社会资本的农民自组织发展困境超越研究”Y201431799
201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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