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26/j.cnki.1008-7168.2015.05.008
妇女组织与群体性事件的协同治理
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除目前行之有效的各种措施和机制外,还应该从性别的角度出发,充分发动妇女组织参与到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来.妇女组织对于防治群体性事件有其天然的优势,但当前我国妇女组织存在致命的缺陷,应该通过提高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和加强政府与妇女组织的合作,为有效治理群体性事件提供必要补充.
女性、妇女组织、群体性事件、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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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4(国家行政管理)
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三部门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2015-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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