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168.2014.05.012
协商民主的中国机遇: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正面临重大政策机遇。理想的协商过程是协商民主的核心,合乎正义的宪法商谈程序由此成为协商民主的规范标准。构建合乎正义的宪法商谈程序首先需要认真对待中国宪法文本,寻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宪法资源。我国现行宪法不仅规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逻辑起点、价值目标、行为准则和运作模式,而且为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是协商民主在中国实践的最高法律秩序。
协商民主、宪法商谈、宪法文本、制度资源
D08(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协同治理下宪法商谈建制化研究”GD12YFX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特色宪法实施机制研究协商民主的视角”13YJC820012。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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