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97/j.cnki.issn1005-0000.2014.05.007
公共体育服务外包的政府责任及实现机制论析
公共体育服务的特性决定为公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多层次的体育服务是政府应尽的责任.伴随我国行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外包已经成为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工具,但外包只是政府将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职能转移给社会力量,不是政府责任的推卸或让渡,而是政府责任的强化.采用文献资料法对政府责任的内涵、外包的政府责任、政府履责不力的现象及原因和政府责任的实现机制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除了服务资金提供、服务生产协调、服务政策法规的制定等传统责任外,公共体育服务外包的政府责任还包括外包的决策、优秀接包方的遴选、完备合同的设计和外包的监管等.当前,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外包过程中存在招标不规范或违规操作、外包服务的安排与公众体育需求错位、合同设计不完善、监管不力的履责不力现象,其归因在于“官本位”思想广泛存在、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外包关系复杂、行政改革的方式、既得利益、缺乏外包的技能和能力.最后,通过行政问责制、整合机制、信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出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外包的政府责任的实现.
公共体育服务、外包、政府责任、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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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上海市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xsxr2013011
2015-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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