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21.02.004
强院兴校背景下校院两级权力清单的设置
伴随着学院制改革的完成,高等学校形成了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挖掘高校办学的发展潜力,促进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寻找内生增长点,在学院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的情况下,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直接经办主体理应成为具有自主办学权力的实体,即确立强院兴校的理念.为了规范校院两级的治理结构,明晰学院责权利一致原则,应引入、借鉴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学校及学院的权力清单制度,包括权力清单以及相应的责任清单,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思想认识到位、权力梳理到位、制度规范到位等,才能真正实现强院兴校的目标.
学院制、强院兴校、权力清单、办学自主权
2021-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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