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20.11.003
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委员会组织结构研究
对我国94所研究型大学的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内容分析,探索其学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设计.结果 显示,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是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委员会纵向设置的主流;学术道德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和科学研究委员会是学术委员会常设的专门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分委会、专门委员会的指挥关系通常被表述为指导与监督;学术委员会一般被界定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与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的隶属关系和指挥关系普遍没有明确.另一方面,部分研究型大学学术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存在以下问题:校学术委员会角色功能定位不符合学术权力属性,校、院两级模式不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和多学科事务管理,“领导”“指导”概念不清导致内部指挥关系界定紊乱,外部关系未理顺、职责分工不明确造成各自为政或推诿扯皮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将校学术委员会定位为学术事务的统筹机构,实行校、学部和学院三级学术委员会模式,坚持“等级-领导、业务-指导”关系确定原则,把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整合为校学术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
研究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组织结构
本文系广东省2018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双一流'背景下的世界一流大学研究生创新培养模式研究——以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为例”;广东省2019年软科学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管理协同机制体制研究”
2020-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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