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20.06.006
公立高等学校"准聘—长聘"制度的合法性研究
"准聘—长聘"制度改革是当前高校人事改革的重要内容,核心是"非升即走"和终身教职,目的在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遴选和流动制度,激发高校教师队伍的活力,吸引真正具有学术潜力和学术热情的优秀人才从事教科研工作.当前,高等学校实施"准聘—长聘"制度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冲突,建议从法律上对该制度进行优化.一是从法律上赋予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二是明确准聘期和长聘期合同的法律性质,三是建立支持性的系统配套制度,四是完善聘用争议的解决机制.
准聘—长聘、非升即走、终身教职、合法性
本文系湖南科技学院应用特色学科教育学学科建设项目资助成果
2020-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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