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16.03.004
从合同纠纷反观公立高校契约主体身份的变迁及应对
分析2014年下半年公立高校司法纠纷数据可以发现,合同纠纷成为高校司法纠纷的主要类型,高校以契约主体的身份与市场发生交易行为的趋向日益明显.从传统的政府附庸转变为通过契约走向市场的独立法人,高校在这种身份变迁的过程中产生了不适性.高校应通过建立契约理念,规范契约治理环节,建立起专业的契约风险化解法律机制来应对并利用这种变迁,实现自我的突破性发展.
合同纠纷、公立高校、契约主体、变迁、应对
F29;F27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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