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14.03.001
中国高等教育政府问责的缺位与补偿——中美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对比视角
本文以政府高等教育问责为命题,基于中美两国政府和高校问责报告案例的对比与分析,发现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政府年度问责报告存在四点缺位.它们分别是问责主体、客体不明确,问责程序不完善,问责法律依据不完整;忽视财政投入、教育公平、大学生就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问题的回应,问责数据陈述性多而可比性不足;中央与地方问责权责体系不清晰,中央政府问责过多,地方政府问责特色不明显;同体问责多而异体问责少,绩效问责与财政拨款脱钩,问责结果利用有限等.由此提出加快高等教育问责立法,重视财政投入问责,增加教育公平、社会就业等社会责任问责指标,鼓励地方政府和高校结合自己特色进行问责等补偿措施.
高等教育、政府问责、年度报告、案例分析
D63;TU9
2014-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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