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12.04.005
历史与现实: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研究——兼论公立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明确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可以界定公立高校与其他社会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且可以厘清公立高校自主权的界限.我国公立高校法人地位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我国公立高校是特殊的公法人,内外部关系和普通的公法人有所不同.在我国,公立高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
公立高校、公法人、特别权力关系
D92;D9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和谐校园与公立高校校生纠纷问题研究" 10YJCZH114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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