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11.01.018
高校教师教学权利性质之辨析
高校教师的教学权利,是教师基于特定的职业身份所依法享有的自主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系列权利.收费体制下,如何看待公立高校教师的教学权利?笔者认为,公立高校教师的教学权利具有公共性、专业性和自主性特征,三者之间相互联系,互为补充.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应固守高校教师教学权利的公共性,凸显教师教学权利的专业性,尊重教师教学权利的自主性.
高校教师、教学权利、公共性、专业性、自主性
G4 ;G40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教师的教学权利研究"10YJA880079
2011-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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