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10.01.022
试论高考录取后不报到考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高校招生录取不是行政行为,而是民事法律行为,是合同行为.不能用行政权力限制高考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下一年的高考报名资格,也不能将其不报到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下一年将被原录取高校拒绝录取是其应承担的唯一法律责任.
高校招生录取、法律性质、法律责任
G42;G40
2010-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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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760.2010.01.022
高校招生录取、法律性质、法律责任
G42;G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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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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