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06.05.006
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正义性
本文从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出发,对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制度的正义性进行了考察,指出尽管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已经有了"正义"的法律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存在"非正义"的现象.以此,为了避免非正义的高等教育实践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负面影响,政府应该承担起高等教育制度正义的功能.
罗尔斯、正义原则、高等教育制度
G64(高等教育)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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