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760.2006.01.004
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合理回报"解读与思考
<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民办教育合理回报原则,<实施条例>则进行了细致规范.允许合理回报是我国民办教育立法的一项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法律意义.随着世界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营利性学校已存在,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允许开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存在不会损害教育的公益性原则,相反有利于教育机构的多样化.
民办教育、合理回报、思考
G64(高等教育)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