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28X.2019.04.002
《政府采购法》实施问题与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形势的变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挑战和冲突,为了清晰而全面地理清问题,可以从《政府采购法》的实施环境、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和实施效果四个维度展开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法》的内容已无法适应实施环境的变化,实施主体的范围界定不清、权责界限模糊,实施依据之间存在互相冲突导致“依法打架”,实施效果仍有待提高.为了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就要让《政府采购法》的内容顺应环境,让采购主体权责清晰,并让《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有效衔接,进而实现《政府采购法》的“三公”原则和实质正义的价值追求.
政府采购、法律实施、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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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基础理论研究——交易价值理论的构建”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目:2019030185
2020-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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