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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828X.2018.03.006

共享模式下共享用户之间共担法律责任问题——以共享单车为例

引用
诞生于“互联网+”背景下的共享模式,颠覆了传统模式下熟人之间一对一让渡资源的使用权而允许陌生人之间分享资源的使用权,形成一对无形多的新型法律关系.传统理论分析的使用者、共享平台各自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在共享经济这一新型经济模式下出现了“经济共享”和“责任各担”这一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基于“公平”与“正义”,“社会福利”和“因果关系”等理论,重点结合共享模式的特殊性,界定“共担法律责任”的责任范围、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在特殊条件下一定时间段内的使用者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该责任界定在一定限度内;使用者承担责任类型可参照高空掷物下的过错推定责任模式;以责任保险合同作为蓝本确定各使用者责任承担边界,再由平台作为责任承担的补充方.在该种“共担法律责任”模式下,既使得共享经济得以健康发展,又使被侵权人得到权利之救济.

共享经济、共担风险、法律责任

34

D923(中国法律)

2018-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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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学

1674-828X

12-1416/D

34

201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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