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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之“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合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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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合理界定.而界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除需要了解其外观特征外,尚应当考虑空间、时间、情感、经济与生活等几个方面的共同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因其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别的个体要素,从而合理确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应然范围.

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共同要素、个体要素

33

D913.9(法学各部门)

2018-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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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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